生物碳测试:法规、补贴和认证计划

以下法规、补贴和认证项目都建议或要求对生物燃料进行生物碳/可再生碳测试。

美国

美国可再生燃料标准项目(RFS)旨在增加可再生燃料在汽油和其他运输燃料中的比例。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将可再生燃料标准提高到7.76%,以满足2007年《能源独立安全发法》(EISA)所规定的2008年所有出售的运输燃料至少含有90亿加仑可再生燃料的要求。美国环境保护署每年都会对纤维生物燃料、先进生物燃料、生物质柴油和总可再生燃料提出数量要求。

Final Renewable Fuels Standards Rule for 2023, 2024, and 2025

根据该计划,燃料生产商可生成可再生识别号码(RINs),用于信用交易和合规说明。

城市固体垃圾(MSW)为原料,生产有RIN码的可再生燃料的公司可以通过ASTM D6866测试来确定燃料的生物成分。

资料来源:
燃料和燃料添加剂的规定:可再生燃料标准项目的改变 (PDF) – Federal Register (March 2010) Vol. 75, No. 58 (Page 14715)
Final Volume Standards for 2020, 2021, and 2022

美国低碳燃料标准计划

低碳燃料标准(LCFS)计划旨在通过要求供应商购买与其销售的化石燃料相对应的信用额度,并向提供可再生能源选择的供应商提供税收优惠,来降低各州燃料供应的碳强度。

LCFS计划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是他们使用的报告和验证机制,例如使用ASTM D6866方法进行生物碳测试。

截至2023年5月,只有加利福尼亚州和俄勒冈州的LCFS项目需要按照ASTM D6866进行生物碳测试。

资料来源: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 – 低碳燃料标准(LCFS)
俄勒冈州环境质量部 – 俄勒冈州清洁燃料计划

了解更多:美国和加拿大的低碳燃料标准计划

加拿大

2022年7月,加拿大环境和气候变化部根据其《清洁燃料条例》(CFR)发布了炼油厂联合加工的官方量化方法。CFR的目标是要求到2030年,汽油和柴油的生产商和进口商等主要供应商将柴油和汽油的碳强度降低15%或低于2016年的水平。

注册的炼油厂可以遵循这种量化方法,使其共同处理CO₂ (co-processing CO₂ Emissions Reduction)根据《联邦法规》,减排项目因生产低CI燃料而获得认可和信贷。本QM适用于在加氢处理装置或流体催化裂化装置中进行的co-processing。所有co-processing项目必须在加拿大。

联合加工炼油厂如何根据CFR获得信贷(How Co-Processing Refineries Obtain Credits under the CFR)

资料来源:
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Canada’s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and Climate Change): What are the Clean Fuel Regulations? (最近更新2022年7月)
清洁燃料条例(Clean Fuel Regulations): Quantification Method for Co-processing in Refineries (版本 1.0 – 2022年7月)

– 安大略省

根据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安大略省建议燃料生产商使用ASTM D6866测试来确定城市固体垃圾中提取的纤维素乙醇的生物碳含量。根据安大略省535/05法规,用于测试的综合样品须为同一季度里每周采集构成。
安大略省的柴油和混合柴油供应商可以使用ASTM D6866测试来确定从城市固体垃圾中提取的柴油的生物碳含量。

资料来源:
O. Reg. 535/05: 乙醇汽油 (于2020年11月撤销,被O. Reg. 663/20取代)
O. Reg. 226/18: 更环保的柴油-柴油的生物基含量要求

荷兰

荷兰排放管理局的加氢植物油(HVO)条例将于2021年10月1日生效。根据这项规定,加氢植物油(HVO)和其他生物燃料的准确性需使用碳-14测试来验证。并且测试须在ISO 17025认证的实验室进行。

荷兰排放管理局为HVO生产商设置了控制公差:

  • 生物成分≥25%的混合物 – 控制公差的期望值为3%。如果期望值是100%,样品至少应该含97%的生物成分。
  • 生物成分<25%的混合物 – 控制公差的期望值为1%。

来源: 荷兰排放管理局 – HVO条例

欧盟自愿认证计划

根据欧盟燃料质量和可再生能源指令,这些认证计划符合生物燃料的可持续性标准。

– 国际可持续发展与碳认证(ISCC)

要符合国际可持续发展和碳认证,必须同时满足可持续生原料和化石燃料的以下两个要求:

  • 生物基含量必须满足ISCC202和205号文件中ISCC欧盟认证的可持续要求和温室气体排放要求
  • 计算生物质含量,其中输入生物量乘以相关生物产量

ISCC确定了3种计算生物质含量的方法,其中之一是运用碳14进行测量的测试标准ASTM D6866或EN 16640。

资料来源:
ISCC 203-01: Guidance for the Certification of Co-Processing version 1.1 (PDF)

可持续生物材料全球燃料认证圆桌会议

可持续生物材料圆桌会议(RSB)为含有可再生生物基成分的产品提供多项认证。2022年12月,RSB发布了高级燃料标准(Standard for Advanced Fuels)2.5版,并将其作为全球燃料认证(Global Fuel Certification)的一部分。RSB的全球燃料认证由各种方法和程序组成,这些方法和程序描述了如何“以增强长期环境和社会成果的方式”来使用生物基和高级原料生产燃料。

RSB的高级燃料标准指导生产商按照ASTM D6866、 EN 16785-1ISO 16620-4标准使用基于放射性碳的方法测试其燃料中的生物基含量。虽然RSB的全球燃料认证允许使用质量平衡计算方法(mass balance calculations),但与其他情况不同的是,该计划不允许生产商以他们选择的方式来将其投入的可持续特征分配给产出。对于协同处理(Co-processing)的情况,该标准仅接受放射性碳分析。

RSB的全球燃料认证适用于由以下来源进行生产的燃料:初级生物质(油作物)、取自报废产品和生产残留物的生物质、化石基的报废产品、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液体和气体燃料, 也适用于协同处理的生物燃料和化石燃料。

RSB提供的其他认证包括针对监管计划的燃料认证,例如欧盟的可再生能源指令(Renewable Energy Directive)和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计划Carbon Offsetting and Reduction Scheme for International Aviation (CORSIA)、全球先进产品认证(Global Advanced Products Certification)和针对日本入网电价计划(Japan’s Feed-in Tariff program)的生物质认证。

资料来源:
RSB Standard for Advanced Fuels – RSB-STD-01-010 Version 2.5 (PDF)
RSB Global Fuel Certification

用于生物成分测试和验证的可再生能源指令方法更新

2023年6月,欧盟委员会根据可再生能源指令 (RED) 采用了修订后的生物燃料和沼气生物含量计算方法。 新方法更新了受监管实体验证其需报告数量的要求,特别是增加了通过碳-14测试测量生物含量的义务。

生物成分测试

RED规划了一条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交通运输能源消耗14%的路径,受监管实体必须遵守该规定。产品进行协同加工的生物燃料和沼气生产商可以选择通过碳-14方法直接测试生物成分或通过基于所用原料的质量平衡计算来证明合规性。在此更新之前,这些量化生物成分的方法都可被RED接受。

具体更新了什么?

根据新规则,受监管实体将有更多选择来计算其生物成分。 然而,就所需的额外验证而言,这些不同的路径将不再被视为相同。 使用碳-14分析进行直接测试的路径将保持不变,并被视为新规则下的“主要通用协调测试方法”。质量平衡计算仍然是一种批准的途径,新规则也允许受监管实体使用能量平衡或产量方法来计算其生物含量。 然而,所有这些现在都需要与直接的碳-14测试相结合。

无论受监管实体使用主要验证方法还是辅助验证方法,报告生物成分的初始过程都是相同的。 不同之处在于,当使用质量平衡、能量平衡或产量法计算时,操作员需要定期对其输出进行直接碳-14测试,以验证其计算方法和结果。 更进一步,新规则要求进行碳-14测试,以验证所有声称具有特定碳基生物含量的产出。 

对于使用碳-14作为辅助验证方法的运营商,当发现其计算值偏差为1%或更大时,采用两者中的较低者。 通过碳-14分析进行验证所需的频率是灵活的,只需足以使操作者声称的生物成分在任何时候都能反映其实际水平即可。

资料来源:
欧盟委员会 – 可再生能源 – 协同处理情况下可再生能源份额的计算方法 (2023年6月)
欧盟委员会 – 可再生能源指令 – 重订至2030年


最新更新:2023年6月